关于厂房租赁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房租赁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厂房的有关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位置的部分面积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用时间:租用期为年,即(年月日到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租。
三、付款方式:(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给甲方缴交一个月上期租金人民币:元及两个月押金人民币:约元,在租赁期内乙方违约的,甲方没收乙方所交的款项。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给乙方。
(2)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每月的5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若乙方逾期10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欠甲方租金金额按每天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缴交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
(3)甲方提供乙方KW的配电使用,电费收
(4)甲方给乙方提供自来水使用,每户的水表均独立,水费按元/吨收取,与当月房租一并交纳。
四、装修期限:甲方给乙方天装修期,签订合同起计算,即年月日起计算租金及综合管理摊销费;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含税金,只提供收据收取租金。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守法经营,在租期内负责维护好现有的厂房,爱护租赁物。不得随意改建,需要改建或增建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必须做好厂房围墙内的消防,用电,环保,卫生等安全工作,危险物品必须妥善管理,造成意外事故的,负上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负责工人的工伤,社保,医疗等。
(4)合同期满后,乙方交还给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保证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水管设施,门窗玻璃等)。
(5)甲方负责完善现在厂房的消防设施安装,并报批消防审核验收合格证,提供给乙方使用。
(6)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合法经营厂房的相关手续,
六、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政府规划需用此地,甲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向乙方支付贰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政府拆迁土地、建筑物等补偿归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确需解约的,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的租金作赔偿,及不退回押金。
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免责,不可抗力指战争、地震、台风、水灾、自然灾害及不能防止的事故,双方免于责任。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九、乙方合同期满后,所有内部固定装修及电线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拆除。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2、坐落方位: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3、租赁主要建筑物
4、租赁的设备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厂房及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租赁年租金为 万元整( 元)。
四、厂房及设备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设备、设施。如因人为原因致使该厂房及设备、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需经得甲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转借给第三方。如未经的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活动。
2、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自己工作人员必要安全措施。在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厂房、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如洪水、修路封路)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多退少补。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七、续租与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租期共 年,后 年租金共计 万元整人民币,乙方应提前 个月交纳后 年租金,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总租金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甲、乙双方 年租期结束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及设备时,同等租金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承租,甲、乙双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八、其他条款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或者搬出,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2、租赁协议范围仅限厂房、设备。
3、乙方承租期间经营所需的各种税金、管理 ……此处隐藏1985个字……
2.2 租赁期满如乙方欲延长则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租赁期限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3 乙方必须保证 5 年的租赁期,如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必须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甲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也要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乙方,同时,甲方要按剩余月份的相应比例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该厂房或土地造成合同终止的不属双方违约)。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上调或下降租金.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 租金
租金每月为人民币(RMB)105000元(含管理费及租金税费、政府或其它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甲方保证不再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足额税务发票.乙方须于签订合同( )日内缴付首月租金及( )个月的房屋押金,甲方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后三日内退回押金给乙方.
3.2 物业管理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有该租赁物及设施的管理责任,甲方不负管理责任。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租赁物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乙方对该租赁物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需要甲方提供协助或配合的,甲方不得拒绝。合同期限内,乙方有需要甲方合作的其它事宜,需事先提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管理费
在合同期限内,所产生的一切废料及垃圾处理费、计生费、治安费、电梯维修保养/年审费及因自然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向村委或相关部门支付。
第四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4.1 租赁物免租期为 2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满次日即 年 月 日为起租日,自起租日始计收租金(厂房下沉的地板由甲方负责修复,应该在 年 月 日前修复完好,起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另外一半地面如在租赁期内自然下沉,由甲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每月20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在本合同终止前,本租赁物及设施除正常的磨损、消耗的因素外,乙方保证完好交还给甲方。
6.2 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租赁期内,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如承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廷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做出书面材料通报甲方,由甲方及时做出处理.乙方有权限定维修期限.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东莞市的有关消防条例规定,安装合格的消防系统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甲方必须在交付租赁物前负责将喷淋系统安装好,并提供可证明此系统合格的相关证明交付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1 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及原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所属设施完好交还给甲方(自然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乙方应该事先向甲方通报装修、改建设计方案。甲方不同意相关设计方案的,应该在收到设计方案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如果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甲方应该无条件并及时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尚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将追收拖欠租金的10%滞纳金。
10.2 若乙方欠交租金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3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0.4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10.5 若租赁房地产发生质量问题,经东莞市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鉴定为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 有关税费
12.1 12.1按有关规定,因本合同需要公证所产生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12.2 本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通知
13.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含书信、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通知一经发出,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14.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程序解决。
1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