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

时间:2024-02-20 10:46:53
精选房屋转租合同7篇

精选房屋转租合同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转租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转租合同 篇1

转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号(门牌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

第二条 转租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计_____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原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连带保证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房屋转租合同(二)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该房屋原出租人是 ,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 甲方将座落于 区、县 路、道、街房屋出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结构,房屋类型(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

1-3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 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转租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3转租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转租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房屋转租合同 篇2

房屋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违章建筑的转租。

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此时转租合同由于基础法律关系的丧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据。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二)超过建筑物使用期的转租合同。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建筑物的使用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相关,一般是70年,超过部分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收回或者继续缴纳使用费,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三)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交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会因此而无效。

由此可见,商铺的使用者在签订转租合同时,应查明原商铺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只能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签订转租合同。如果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属于无效,作为次承租人的商铺使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不过,如果因为转租人的原因导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受到损害的,次承租人可以根据转租合同的约定,要求 ……此处隐藏5478个字……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转租合同 篇6

转租合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种,因此其生效首先应当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采取法定的形式并经过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

首先,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终止的,房屋转租合同才可能生效。其次,房屋转租合同中的转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享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对房屋就没有租赁权,当然无权将房屋转租;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承租人的租赁权已经消灭,也不再具有转租的资格。转租人无权转租房屋的,转租合同也就当然无效。

(二)经出租人同意

尽管转租的权利基础是承租人的租赁权,但转租必然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都是认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赁房屋。因此,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也为了坚持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该办法第28条规定:“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所谓经出租人同意,既可以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表示允许承租人转租,也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但是,无论何时同意,均应当采取明示的方式,不可以默示同意。同时,转租房屋的数量、期限,用途等均应当经出租人同意,不可超出出租人同意的范围。此外,城市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未办理转租登记备案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转租合同当然也随之解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 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次承租人其实就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称其为次承租人只是为了使其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区分,从而明确其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次承租人必须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承租人的主体资格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有限制的,完全适用于次承租人。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X条的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者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这样,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成为城市私有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次承租人。

(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因此,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否则无法生效。例如,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合同的双方另有约定,转租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房屋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不能超出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转租合同的期限必须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届满,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总之,房屋转租合同只有既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又符合上述特别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房屋转租合同 篇7

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是什么?因为在转租的时候,承租人是对不属于自己的房屋进行了处分,这种处分行为能否得到法律的承认呢?也就是说转租合同有效力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法律拘束力。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通则的规定,基本概括了有效合同的标准。房屋转租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笔者认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转租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转租,出租人知情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同意;一种是不同意。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那么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解除该合同,转租合同也就无效。因此,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因此在出租人提出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转租合同应予以解除。

房屋转租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同样也不是当然有效,这还得看原房屋出租人对转租行为知不知情以及知情后的态度。不过,小编还是提醒各位最好不要从“二房东”手里承租房屋,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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