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4-02-20 10:41:16
有关运输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有关运输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至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见出货清单)

装车:乙方确保产品装车符合有关规定,确保途中安全,货物不收损失,如有损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货物属性:车架及其它零部件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

(3)发往目的地交货

(4)收货单位(授权人)验签

(5)将回单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交付一定的运输保证金,如未交运输保证经,一旦发生甲方货物受到安全损失,乙方按实际货物价值的200%赔偿。乙方自行提供货物防护物资,如:枕木、防止产品磕碰伤等防护材料。

3.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3.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3.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7、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费用的结算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用油票50%或现金50%付给乙方运输费,只对乙方公司结算。)

4.2、20xx-12-29发出的货物运输费,经乙方同意,下次合作再待定。

第五条:文本及时效

5.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5.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六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延茅公路丹徒段b标二灰碎石基层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决定将二灰碎石运输任务交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立协议于下,以利双方共同执行。

一﹑二灰碎石运输总量约10000t,运本文由输路线东至前障村k11+800,西至前隍砖瓦厂k14+000,二灰碎石运输综合价20.0元/车。

二﹑乙方在二灰碎石施工期间,必须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

三﹑工期从****年11月1日开始,****年11月15日前结束。

四、付款方式:凭二灰碎石运输凭证结帐,工程结束后帐款结清。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结清帐务后,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装卸及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为期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承运货物及运输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装卸并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

三、货运流程:

1、由甲方贸管部通知乙方装货运货;

2、乙方到甲方仓库装货;

3、双方核对签收;

4、乙方送往目的地由收货人验收;

5、乙方要求收货人在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

6、将货运签收单交回甲方贸管部;

7、甲方贸管部出具货运完成证明。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的货物总量及里程计算,具体标准按甲乙双方约定执行(见附件)。

2、装卸费按甲方库管部现行费用执行(见附件)

3、乙方凭甲方贸管部出具的货运完成证明,经甲方贸管部认可的月度运输费用核算汇总,提供合法发票后,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到甲方财务部进行月度运费结算。

4、乙方凭甲方库管部主任签字确认的仓库装卸明细,出具发票,经甲方总经理 ……此处隐藏4682个字……按运费的支付时间可以分为“运费预付”和“运费到付”两种。“运费预付”是指承运人在签发单据之前就已经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是受承运人欢迎的,因为他们无需承担运费的风险,但不可抗力灭失的除外,“运费到付”就是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才能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对于承运人来讲,承担的风险比较大,但是这种支付方式在运输中时常出现,例如海上的国际货物运输中,在FOB价格条件下,买方才是真正的托运人,所以就有可能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但此时,应当在运输单证中注明,运费由收货人支付。

本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有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义务,同时也规定,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合理路线运输而增加票款或者运费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在日常的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常常出现这样一些情况,承运人不按照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运输路线或者合理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向旅客要求增加票款,向货物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要求增加运费。承运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的路线或者合理的路线进行运输,是其自己的过错,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对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所作的规定。

旅客运输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订立和成立与其他民事合同的订立和成立有相同的地方,但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和成立时间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合同行为主体方面来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运输部门一般具有独占的地位,制作并发布标准合同,其相对人是社会中不特定的大众,任何人都可以按这些企业发布的标准合同确立合同关系。但是旅客运输领域中还有一个特殊情况的存在,即旅客运输供求关系所造成的运力与运量的矛盾总是存在的。在运力大于运量的情况下,承运人不应拒绝也不会拒绝旅客。如果在运力小于运量的情况下,承运人就可能满足不了所有旅客的要求。在实践中,如铁路客运中,往往在售票窗口告示某车次的可售票的数量;班轮客运中承运人在营业地或者报纸上公告航次和舱位数量,承运人在此运量的范围内才受拘束。

2.从运输合同的内容来看,承运人所制作公布的客票、价目表和班次时刻表等间接或者直接地构成合同内容,但是否构成合同的内容,是以合同是否成立为界限,在旅客购票以前,即合同成立以前,这些内容的性质仅在于说明承运人的运输能力、运输安排、价格等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法定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行为能力的公示,此时上述内容还不构成具体运输合同的内容,只有在旅客向承运人交付票款,取得客票后,合同才成立,上述内容也才成为运输合同的内容。

3.旅客运输合同一般在旅客取得客票时,合同成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一般合同一成立,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义务,即支付票款的义务。

运输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乙方操作,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运输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托运货物及运输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具体以 为准)。

2. 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乙方调派适当吨位船舶(含吊装设备),按甲方要求将托运的货物由 港运至 港。

第二条 货物集中

港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派船装运(具体装船及运抵时限以甲方发货前向乙方发送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为准)。

第三条 双方联系

当事方应按本协议确定的方式由确定的人员以指定的电话、地址等进行业务沟通和联系,否则对方可不予认可。协议双方确定的业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甲方确定 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 传真 邮箱 。

乙方确定 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双方更换业务联系人或变更相关信息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1. 费用标准:

①双方确定运费标准按/吨计算。

上述运费为乙方包干运输费用价格(含货物集中到发运港后至乙方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并交至收货人过程的一切费用)。

2.费用结算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费用结算清单交至甲方核对,甲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乙方以 方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可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此次托运。

3. 对乙方的运输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提前提出运输计划和要求,明确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收货人、交货期等信息情况。

5.依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约定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2.按甲方要求组织装运,按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交予收货人。

3.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不可以将甲方委托的运输事项进行转委托。

4. 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运输服务中各项工作的检查,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对故意隐瞒托运货物的真实信息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否则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对货物在发运港集中至运抵目的港并交予收货人过程中发生的货缺、货损、货物丢失和货物污染等情形向甲方承担完全赔偿

责任(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就每项违约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4. 乙方对货物的迟延到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每迟延 向甲方支付 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同时对因货物迟延到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5. 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因地震、强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原因导致货到迟延,乙方可以免责,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收货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及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合同效力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效力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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