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

时间:2024-02-20 11:07:43
有关用工合同六篇

有关用工合同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工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工合同 篇1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工作地点在

或。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日,每日工作小时。

第四条 工资按如下方式:

第五条 每月/周为工资支付日。

第六条 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缴费。

第七条 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且乙方应将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告知甲方。

第八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条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文书范本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况),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用工合同 篇2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合同所填内容必须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不得过期,无身份证者开派出所证明。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办事大厅咨询电话: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1 种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的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1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八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由于和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 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最低标准1125元)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要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依法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日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

日安排乙方工作日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在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月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统筹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统筹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5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甲方或乙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此处隐藏4492个字……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xxx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理发放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xxx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x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贪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⑹、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⑺、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xxx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⑸、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x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xxx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x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日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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