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抵押借款合同汇编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抵押借款合同 篇1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至。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 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借款合同 篇2合同号:无为县金鼎典当[] 最抵借字第______号
贷款人( 抵押权人): 无为县金鼎典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及联系方式: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典当取得当金的行为,借款金额即为典当金额,借款人也称当户。
2、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典当相关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典当相关政策商定,具 ……此处隐藏9470个字……。
6.4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期限:
6.4.1抵押担保的范围: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约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4.2抵押担保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6.5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6.6鉴于抵押物的现状,甲方应将关于该抵押物的买卖合同等相关信息原件在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前交由乙方保管,并且甲乙双方同意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交付由使用,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甲方使用该抵押物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关于该抵押物的维修、自然损毁应由甲方承担。
6.7抵押权存续期间,若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乙方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6.10条的约定处理。
6.8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6.9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6.10甲方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偿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利息;
6.1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注销预抵押登记手续。
6.12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将抵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甲方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日内甲方未予清偿;B、发生第6.8、6.9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重新提供担保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乙方在行使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甲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甲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搬离该抵押房屋。
6.1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甲方。
6.14乙方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抵押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甲方应当在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临时住房,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6.15乙方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7.1.2甲方提前还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补偿乙方的预期收益损失及其他费用;
7.1.3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1.4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1.5积极配合乙方对其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1.6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7.1.7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7.1.8对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7.1.9抵押物共有权人发生变化、或者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发生其他债权债务诉讼、仲裁的,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
7.1.10其他
7.2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2对甲方逃避乙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7.2.3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2.4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2.5借款期限届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清偿债务及利息,对于甲方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7.2.6其他
第八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贷款本息,赔偿损失;
9.2.1甲方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乙方债权的实现;
9.2.2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所需担保的;
9.2.3甲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欠息或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9.2.4甲方如要求贷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0.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