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工程购销合同范本4篇
陶瓷工程购销合同范本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了增加供、需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系列标准。
三、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供应的陶瓷必须按质、按量、按甲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数量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破损的砖不计算数量。
2、运输方式: 上、下车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
3、产品使用项目名称和地址:
四、验收方法:供需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风险自需方签收后由需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七、双方约定事项:
1、需方保证该批产品只用于上述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为,需方除应将该批产品按市场零售价补齐外,另需承担该批产品零售价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供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供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3、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需方有保密义务。对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供方有权要求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陶瓷工程购销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市 需方(甲方): 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供方(乙方):淄博市陶谷陶瓷釉料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建陶工业园崔军 电话: 0533-2970096 2979888 传真:0533-2970018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产品,清单如下(不含税价、不含运费): 单位:(元)
一、质量保证:甲方向乙方所订的货物享有质量保证,在发货前供方仓库取样快递给需方,供方保证供货与所
提供样品一致,质量的鉴定由双方技术员参入确定,产品质量有问题供方提供退货或换货服务。 二、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交货日期办法:
(1)货运方式: (3)交货日期: 三、需方必须在供方发货之日起十日内,并将验收产品质量。如需方不在本条规定时间内验收,视为需方对本次交付货物质量无异议。
四、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五、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2)、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另重签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甲方)需方(乙方)各执一份。 八、传真件和影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淄博市陶谷陶瓷釉料有限公司
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陶瓷工程购销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第一条 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为收货人,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
第六条 验货
1、验收:对于外墙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验货无异议,不能退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
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2、《、《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邮编: 地 址: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陶瓷工程购销合同范本4
购 方:中国十九冶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项目经理部
供 方: 王道斌(王氏建材经营部)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合同编号: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 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
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东河施工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范小林、谢斌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13518267576、15892481518 。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 0 ‰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20 年 7 月5 日
供方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20 年 7 月 5日 账 号: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电 话: